国家部委和地方机构发布的进口保健食品标准复审结论和标准清理结果公告汇总:
国家部委:
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 质技监局标函[1998]216号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发布废止国家标准目录 2513项国家标准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年第146号
《铅笔》等463项国家标准废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7年第146号
《月饼 广式月饼》等4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废止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39号
关于废止《酸牛乳》等86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0年第5号(总第160号)
关于废止《食品中锌限量卫生标准》等3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1年第3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关于废止GB 18796-2005 《蜂蜜》国家标准的公告
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9号)
关于废止《对硫磷原药》等19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中国国家标准公告 2012年第10号
农业部决定废止《无公害食品 葱蒜类蔬菜》等132项无公害食品农业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63号
关于废止《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等13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4年第31号
关于废止《航空食品卫生规范》行业标准的公告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公告 2012年第2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6年第一批11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质检认〔2016〕131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6年第二批118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6年三批159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质检认〔2016〕438号)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6年第四批141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废止LS/T 3213-1992《花色挂面》的公告 (2015年第4号)
关于废止《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复审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科(2010)第77号(标准复审结论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工业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1年 第25号
1106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8号)
工信部发布1130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 2014年第33号
工信部关于952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公告 (2015年第27号)
工信部发布废止150项行业标准以及354项强制标准转化推荐标准的公告 2017年第11号
工信部发布28726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复审结论的公告 2017年第23号
认监委标准复审结论
关于公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和清理结论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8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2008]58号
关于公布2009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函[2010]21号
关于公布2010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1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2012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认科〔2012〕57号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3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通知
复函: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用香精等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函〔2014〕455号)
地方机构: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DB22/T 1124-2007《葡萄配制酒(露酒)》吉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2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粮食作物种子 杂交稻种子》等11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3〕195号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上海市地方标准《糟卤卫生标准》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3〕192号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健康型建筑内墙涂料》等23项地方标准的通知 沪质技监标〔2010〕586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食品地方标准清理结果的公告(2014年 第6号)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废止《风干牛肉》等3项地方标准公告 2017年第11号
关于废止《枸杞醋》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炒米》等两项标准废止的公告 2016年第6号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废止一批地方标准
四川省关于废止DB51/T 930-2009《泔水油鉴别方法》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3年第6号(总第27号)
四川省质监局关于废止《雷波芭蕉芋猪养殖技术规程》等8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废止《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标准》等 231项省级地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质监局发布关于废止《方包茶》等13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废字第1号(总第49号)
关于废止部分重庆市地方标准的公告(2013年第37号)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废止《小曲白酒》等8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大足冬菜》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味水产品》的通告
关于废止《酱香型白酒》地方标准的公告
宁波质监局发布地方标准规范复审结果
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复审结果公告(2014年第5号)
义乌市地方标准规范废止公告〔2013〕第1号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废止11项浙江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公告〔2014〕3号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的通告
关于公布201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改及废止项目的通知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废止《天祝白牦牛》等204项地方标准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3年第3号(总第47号)
云南省地方标准清理结果公告(2010年第20号)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废止《茶叶籽油》和《风味面制小食品》食品地方标准的通告
关于通报2010年福建省地方标准清理结果的函 闽质监标函〔2010〕374号
关于废止《生鲜肉、生鲜蛋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地方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2011年浙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改及废止项目的通知 废止
河南省地方标准清理结果公告 2014年第59号
关于废止《梨生产技术规程》(DB32T 470-2001 )等13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江苏省质监局发布关于废止《果园建设工程技术标准》(DB32/ 040-1993)等28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地方标准清理结果的公告 2015年第4号
2013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复审结果公告
浙江省地方标准废止公告 公告〔2013〕28号
浙江省2014年第三批地方标准废止公告
浙江省质监局发布废止《莫干黄芽茶生产技术规程》等31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公告〔2015〕3号)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浙卫通 [2016] 2号)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地方标准废止的通告—陕质监标〔2013〕20号
广东省地方标准废止公告2014第3号(总第138号)
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废止广东省食品类地方标准的公告
广西卫生厅发布广西食品地方标准清理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公告(2013年第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废止公告(2014年第01号)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废止《种植业农情信息调整汇报办法》等516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关于公布山东省有关食品地方标准清理结果的通知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清理转化食品添加剂类河北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食品及检验方法类河北省地方标准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标准废止公告:2014年第6号(总第122号)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肉禽制品中合成色素的快速检测方法 微柱色谱法》等95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SZJG 19-2006等10项特区技术规范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 《风味食用菌》等2项食品地方标准的通告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特种茉莉花茶》等13项食品地方标准的通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废止《蒲江雀舌》等40项区域性地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质监局关于废止《茯砖茶》等222项省级地方标准的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DB51/T 102-1998 《末莉花茶》等两项地方标准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DB51/T 813-2008 鲜食山药等14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废止《无公害农产品 理县大白菜生产技术规程》等1009项
四川省质监局关于废止《宜宾多粮浓香型大曲酒》等55项区域性地方标准的通知
关于废止《无公害林产品 核桃》等32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贵州省质监局关于废止139项省级地方标准的通告
宁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废止两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4年第1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蜂产品制品卫生要求》的通告
北京市质监局关于废止《桃无公害生产综合技术》等19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5年第3号(总第166号)
北京质监局发布地方标准复审公告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3年标字第19号(总第144号)
北京市质监局发布现行有效地方标准及废止地方标准目录公告 (2014年第19号)
关于废止北京市地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质监局发布关于废止《淡水鱼用饲料卫生标准》等10项地方标准公告 2017年标字第2号(总第199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10年标字第7号(总第92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废止《薯类食品卫生要求》等18个食品地方标准的通告
北京市质监局发布现行和废止地方标准公告 2015年标字第20号(总第183号)
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公布天津市食品地方标准清理结论的通告
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通告 2014年第01号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天津市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通告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地方标准清理的通告 湘卫通〔2014〕1号
关于废止风味黑瓜子等50项甘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关于公布废止的广东省地方标准目录的通告
2、卫生部公告,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主要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网站)。
3、农业部公告
4、各省市质监局网站的标准公告
5、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有效性查询,在国家认监委网站的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
6、化工行业,轻工行业标准有效性查询
7、各部委发布的法律法规有标准相关规定的。最典型的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名称相同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其中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 法律对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