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报关热线:食品进口报关热线

-----原价十倍处罚

  食品进口企业因不了解国家最新中文标签法律法规而自行制作标签被判定违法,判赔十倍货款。因此进口商在进口食品前应当向进口食品清关代理反复确认标签的制作与粘贴要求,专业的进口食品清关代理将有助于食品进口商完全规避因不懂法而造成的巨额损失。

  一批进口洋酒价值1500多元,中文标签为灌装日期:201X年X月XX日,原产国:法国,配料:葡萄汁、微量二氧化硫。配料表中食物添加剂“微量二氧化硫”为产品配料,且该配料含量为“微量”,属“着重配料较低”之情形,依法应标明该配料的含量。但涉案产品却未依照上述规范及其问答之强制性规则标明“微量二氧化硫”的具体含量或者直接标注”二氧化硫”。

  根据国家食物安全规范GB《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851号)等规则,如果在食物的标签上特别着重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明所着重配料或成分在制品中的含量。,已违反上述国家强制性规范及《食物安全法》第42条、第28条等法令法规的规则。《食物安全法》第3条规则:食物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令、法规和食物安全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大众负责,确保食物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因而,依照法令法规和食物安全规范从事经营活动是经营者的法定责任。

  GB《食物安全国家规范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第4.1.4.2规则:“如果在食物的标签上特别着重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明所着重配料或成分在制品中的含量”;清洁部办公厅关于预包装饮料酒标签标识有关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851号)第一条载明:“关于葡萄酒标签中二氧化硫标识。根据《预包装食物标签公例》(GB)和《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及其实施时间的问题,允许运用了食物添加剂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在2013年8月1日前在标签中标明为二氧化硫或微量二氧化硫;2013年8月1日以后生产、进口的运用食物添加剂二氧化硫的葡萄酒,应当标明为二氧化硫,或标明为微量二氧化硫及含量”。

威士忌啤酒洋酒进口报关少报两个汉字

  根据相关国家规范及规则,标签中二氧化硫标明应当标明为二氧化硫,或标明为微量二氧化硫及含量,而涉案产品仅标明为微量二氧化硫,属于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或者出售明知是不契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出售者要求付出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等相关规则,进口食品代理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 对消费者要求进口食品代理商付出上述产品十倍价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撑。总共赔偿一万五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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